安徽省红十字会皖南医学院遗体捐献接受站,为规范管理本接受站遗体捐献接受工作,提高遗体捐献办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工作原则
皖南医学院接受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操作规程,文明服务,遗体捐献遵循无偿、自愿的原则,不接受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按受的遗体。
二、组织机构
2005年经安徽省红十字会和芜湖市红十字会批准,安徽省红十字会皖南医学院遗体捐献接受站(简称皖医接受站)正式挂牌成立,地点设在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皖医接受站负责接受皖南地区六个城市(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黄山市、池州市、马鞍山市)的遗体捐献。接受站设有登记咨询办公室、物资储藏室、遗体缅怀室和家属休息室,可随时进行咨询、办理登记和遗体(角膜)接受工作,切实做到安徽省红十字会提出的电话畅通、快速反应、依法管理、优化服务的十六字方针。制定皖医接受站规章制度,规范遗体捐献的登记、接受、缅怀等工作以实际行动鼓励和维护遗体捐献者的高尚行为,推进医学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接受站设有遗体捐献网站、微信公众订词号和遗体捐献宣传栏,及时更新接受站工作信息。建立完善的捐献者信息档家就淀具体的捐献流程,细化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三、接受范围
只接受遗体的整体捐献,严重损毁的遗体或患有甲类、乙类等传染病的遗体不在接受范围内。
四、遗体捐献办理
1、咨询问题∶对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按照有关法规、政策予以解释,并根据捐献人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2、登记入档∶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携带身份证、证件照3张(1寸或2寸),与有效执行人(直系亲属)共同填写《皖南医学院接受站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表》一式2份,1份由我站存档,1份由捐献者本人或执行人留存。志愿捐献者填表后,由接受站颁发皖南医学院接受站志愿登记卡,并向志愿捐献者颁发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证。
3、接受遗体∶接到志愿捐献者执行人通知并确定捐献者脑死亡后,接受站将第一时间安排遗体接受专用车辆和工作人员完成遗体接受工作。使用专用车辆进行捐献遗体运输,配备司机和工作人员。运输车辆接受遗体时,工作人员配带统一制作的工作证,并在车辆前方放置接受站工作标牌。志愿捐献者由医生确定脑死亡后,捐献者执行人尽早通知我站(夏季不超过12小时,冬季不超过24小时,自愿捐献角膜者6小时内通知),完成遗体接受工作,并向志愿者家属颁发荣誉证书(如遇天气、道路等不可预测情况将会延长遗体接受时间)。
4、遗体使用与处理∶尊重捐献者生前遗愿,合理安排、充分发挥遗体的作用。接受的遗体将用于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根据医学教学需要,我们将对遗体进行药物防腐固定等技术对经因此遗体使用周期约需2年左右,最后集中送殉葬单位进行火化处理,相关费用由接受站承担。最后根据志愿捐献者或执行人意愿,将遗体单独火化处理并将骨灰送至执行人手中。
5、缅怀仪式∶根据遗体捐献执行人的要求,可在缅怀厅进行简短、严肃的告别仪式,并严格遵守遇体缅怀室管理制度和校园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6、回访慰问∶定期回访慰间,宣传正能量。在特定节假日前后(如清明节、春节),接受站工作人员与当地红十字会一同进行慰间工作,邀请当地媒体和日报进行报道宣传,并赠予家属特别制作的遗体(角膜)捐献宣传册和纪念品,对于困难家庭可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恤金。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洽谈,为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争取一定的社会福利。
7、缅怀活动∶建立纪念碑,网上开办纪念堂,供遗体捐献者家属进行悼念、祭奠活动。在学校开展人文素质救育活动及举办遗体捐献知识讲座;制作宣传片,宣传遇体(角膜)捐献的目的、意义和志愿捐献遗体角膜先进事迹,使指蔽者的行为得到全社会的敬仰空进遗体(角膜)捐献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接受站工作制度管理
加强接受站遗体捐献管理,创建考核制度。每年组织邀请遗体捐献登记志愿者和家属前来参观缅怀工作室和人体标本馆,让他们更加了解遗体捐献后将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建立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搭建社会监督平台,通过网站互动机制、社会媒体阴论、电话回访调查、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对接受站工作人员考核,着实推动和实现接受站朝向专业化发展。接受站成员定期赴各级红十字会交流与沟通,及时向红十字会提供有关捐献相关信息,商讨遗体捐献办理及接受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解决办法,做好调研会议记录,认真进行经验总结和工作改进。
六、合理规划接受站工作
开设公共课程,总结制定规划。本站将尝试开设解剖教学公开课将人文教育、感恩教育和生死教育融为一体,培养学生从事医疗职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工作人员定期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接受站专项经费预算,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规、合法。